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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无  发布时间:2011/11/10 15:06:21  浏览次数:3706
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1-10-27 【字体:  】 【关闭
吉中医药继教委发[2011]20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国家级、省级
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的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现组织2012年度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拟申报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按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分别填写《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吉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简称《申报表》)一式三份,与电子版统一上报至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报表中的学分数要严格按照《吉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规定核算。
      二、各市州中医医院需经所在地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审核盖章后报送,省直单位及省中医药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为直报单位,可直接向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项目申报表。
      三、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所申报的继续教育项目,进行评审。经评审后,符合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标准的,将推荐给国家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符合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标准的,由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直接确定。
      四、望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组织申报,申报截止日期2011年11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吉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吉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可登陆吉林省中医药学会网站(www.jlzyy.com“继续教育”和“表格下载”栏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桂祯  丁 乙       电话:0431-85966816 
E-mail:jlszyyxh2006@163.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745号  邮编:130021
吉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中医药学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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